首页|学校概况|党务文件|行政文件|工作简报|干部人事|教学科研|招生就业|学生工作|财务审计|仪器设备|后勤基建|安全管理|对外交流|工会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干部人事>>正文
     
新乡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12-10-19 00:00   审核人:


新乡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院人字〔2010〕14号

为深化我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院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办[2010]19号)和新乡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准新乡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新事改办[2010]2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我院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二、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新乡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准新乡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新事改办[2010]25号)精神,我院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1.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民政府的任职通知,我院本次设置厅级领导岗位14个(含双肩挑)。其中:三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长;四级职员12个,名称分别是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厅级调研员。

2.根据新乡市委组织部的任命批复,我院本次设置内设机构领导岗位179(含双肩挑)个。其中:5级职员岗位79个,名称分别是书记、处长、主任、部长、院长、所长、馆长、经理等;六级职员岗位100个,名称分别是副书记、副处长、主任、副主任、副部长、副院长、副所长、副馆长、副经理等。

3.根据新乡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准新乡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新事改办[2010]25号)精神,我院设置其他管理岗位52个。其中:七级职员30个,名称分别是科长、秘书、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科研秘书、教研室主任、部门经理等;八级职员13个,名称分别是副科长、副科级秘书、副科级教学科研秘书、部门副经理等;九级职员6个,名称是科员;十级职员3个,名称是办事员。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等级

根据新乡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准新乡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新事改办[2010]25号)中的结构比例、任职年限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本次设置专业技术主系列三级岗位16个,四级岗位38个;五级岗位43个,六级岗位86个,七级岗位86个;八级岗位61个,九级岗位86个,十级岗位224个;十一级岗位133个,十二级岗位132个。

2.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等级

根据新乡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准新乡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新事改办[2010]25号)中的结构比例、任职年限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本次设置专业技术辅系列四级岗位1个;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3个,七级岗位13个;八级岗位18个,九级岗位24个,十级岗位18个;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根据新乡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准新乡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复函》(新事改办[2010]25号)中的结构比例、任职年限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院设置工勤技能岗位50个,其中:一级岗位1个,二级岗位2个,三级岗位10个,四级岗位30个,五级岗位7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我院三类岗位任职条件按照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号59号)和新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新办〔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具体实际制定。

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见《新乡学院管理岗位说明书》。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见《新乡学院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和《新乡学院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三)工勤技能岗位条件

见《新乡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说明书》。

五、岗位聘用程序

(一)公布《新乡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填写《新乡学院岗位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聘用工作组对申报岗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议。

(四)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聘用名单。

(五)聘用结果公示。

(六)填报《新乡学院首次设岗聘用人员登记表》等,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七)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八)报市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岗位管理

(一)严格按照三大类岗位进行管理,各类岗位的人员不得随意转岗。确需转岗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岗。

(二)学校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对符合兼职条件的人员,经我院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兼职。

(三)学校定期进行岗位考核。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聘期考核主要考核聘期内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岗位、以及晋级、奖惩等的依据。

七、聘用合同

(一)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可以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政策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或解聘的决定。

(二)聘用期限一般为4年。管理岗位的聘期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新聘人员的首聘合同终止时间一般确定为校内同一系列受聘人员合同终止的相应时间。引进人才在已签定的服务期合同期限内的聘用合同仍然有效。聘期内变动岗位的,原聘期终止时间不变。聘期内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受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只签至达到退休年龄的时间,聘用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一)成立新乡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工作。组长:陈兴民、杨宏志;成员:马国良、陈贞忠、韩先喜、吴中、阎宏斌、郭爱先、刘翔、张少华、郜家顺、王选年、陈五海、姚素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聘任及处理日常工作等。办公室主任:阎宏斌(兼);办公室成员:陈业宏,冯延龙,王生龙,王庆兵,刘莉莉,张丽伟,朱丽娜,孟桂香。

(二)成立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组。组长:吴中、王选年;成员:王庆兵、刘莉莉、张丽伟、各院系院长或主任。统一负责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的设置、上岗人选的审核评议。

(三)成立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组。组长:郭爱先;成员:王庆兵、袁宝菊、高荣菊、申建民、闪永强。统一负责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的设置、上岗人选的审核评议。

(四)成立新乡学院管理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组。组长马国良、阎宏斌;成员:冯延龙、王庆兵及其他党群行政单位负责人。统一负责我院管理岗位的设置、上岗人选的审核评议。

(五)成立新乡学院工勤岗位设置聘用工作组。组长:韩先喜;成员:王庆兵、王火雷、魏祖志。统一负责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上岗人选的审核评议。

(六)成立新乡学院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组。组长:张少华、郜家顺;成员:岳晏、李卫华、陈先宝、李新慧、李文章、孟桂香。负责受理全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类意见、争议、投诉和申诉的调查和调解,并将有关结论向领导小组报告。

九、实施步骤

(一)启动推进阶段(2010年10月)

学习省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设置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结合学校实际,制定配套文件,成立各个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新乡学院岗位设置审核表》,填写并上报《新乡学院在册正式人员花名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

制定《新乡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新乡学院岗位说明书》,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各聘用工作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严格的工作程序,审议确定现有人员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报请学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填写《新乡学院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新乡学院2006年7月至申请认定期间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调整名册》、《新乡学院兼职人员审批表》、《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等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岗位聘用。

(三)审批认定阶段(2010年12月)

填写《新乡学院岗位聘用情况备案表》、《新乡学院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新乡学院岗位聘用认定通知书》、《新乡学院岗位设置明细表》、《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连同经核准的《新乡学院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报新乡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及合同鉴定。

十、本实施办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关闭窗口

新乡学院信息公开网  地址:河南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电话:0373-3683015   邮编:453003
ICP备案号:豫ICP备090012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