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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意见
2012-10-19 00:00   审核人:


关于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的意见

(院政办字〔2011〕22号)

为了解决好学生公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2]6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公寓管理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行为规范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学生管理部门、教学部门、后勤服务部门的共同任务,始终是学校教育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加强管理和监督,共同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学生公寓的管理,要贯彻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分开的原则。

1.后勤服务总公司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卫生保洁、水电暖服务及室内公共物品的维修。

2.保卫处主要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及学生公寓内安全设施的检查、补充和更换。

3.学生处及相关院系主要负责学生遵纪守法的管理教育和违纪违规的处理。

4.团委主要负责学生的社团工作、学生自律组织管理、文明宿舍、优秀寝室长评选等。

5.寝室长作为学生干部的重要力量负责本宿舍的管理。

三、管理制度

1.门卫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员要认真落实好《学生公寓管理员职责》。公寓管理员要着统一制式工装、佩戴胸卡,在每栋楼门口处固定位置,24小时值班,负责学生出入管理,严查外来人员,严禁男女生相互串楼,严禁学生携带生食品、塑料袋装熟食品、炊具及大功率电器进入学生公寓,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并予以没收。同时严格学生贵重物品出入及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关大门,坚持熄灯后回寝室入睡学生的管理制度,公寓管理人员要将各寝室居住学生的姓名、院系、班级和辅导员姓名等情况逐一登记清楚,并严格按照花名册进行管理。

2.保洁制度

保洁员每天要对楼梯、走廊、卫生间及公寓周边进行两次清扫。保证楼内无异味、卫生无死角。学生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自己清扫,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卫生工具的配备。总公司在每个寝室配放一个纸篓供学生盛放垃圾使用,寝室每天的卫生值日生将学生寝室纸篓的垃圾倒到走廊的垃圾筒里。公寓中心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接受学生的投诉及所反映问题的处理。

3.奖罚制度

根据《学生公寓管理员考核细则》和《学生公寓保洁员考核细则》,对于做得好的,表现优秀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做的差的,学生意见反映强烈的,给于一定的处罚或予以辞退。

4.作息制度

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作息制度。确因有事需早出晚归的学生,在早、晚出入公寓时必须向公寓值班员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和院系证明,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辅导员应定期检查宿舍,严查夜不归宿及租房外宿,一经查实,对当事人报学校进行纪律处分。因外宿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5.入住制度

(1)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证明、及院系安排意见,向学校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并按指定的寝室和床位入住,不得串宿和留宿他人。

(2)入住公寓的学生填写住宿登记表,到公寓值班室领取寝室钥匙。寝室钥匙不得转借、私配,一旦丢失,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中心报告,以便更换门锁,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理。学生不得擅自增减或调换寝室门锁,寝室备用钥匙由公寓管理人员统一保管,用于为学生服务。

(3)学生入住公寓后,应核查寝室内统一配置的家具及设施是否齐备完好。学生在住期间不得丢弃、租借、增减、拆卸和转移寝室内的家具及设施,对公寓内的所有公物均应细心使用、妥善保管,发现家具及设施坏损,应及时向公寓值班室报修。

(4)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寝室和调整床位。在住学生确实需要更换寝室或调整床位,须由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与学校公寓管理中心协商同意后再作更换或调整。

(5)学校为优化学生住宿资源配置和校园整体布局,可对学生住宿进行调整,在住学生应自觉配合做好搬迁工作。

(6)学生因毕业、结业、退学等原因离校,须交清住宿费等费用,保持寝室内外清洁和下水道畅通,交还钥匙和其他公物,由公寓管理人员查验签字后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行为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学校保卫处和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公寓的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和在公寓期间的生活秩序实施管理。学生应自觉服从和参与公寓管理,配合学校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和卫生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2.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道德,自觉维护公寓的正常生活、学习秩序,不得在公寓和寝室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

3.公寓和寝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棒(“热得快”等)、电热褥、电饭煲、取暖器等电器,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以下通称违章电器)。与此同时,学生不应购置和使用劣质电器;不得在床上吸烟和放置台灯;不得在墙上擅自钻孔和钉钉子;不得擅自拉接电线;不得擅自更换保险丝;不得擅自进入公寓配电间。人人都应高度重视用电用火安全,人离寝室时,要拔除电器插头,切断所有插座的电源,如违反规定造成火灾,后果自负,并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公寓和寝室内严禁携带、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学生应自觉保持公寓楼道和进出口的畅通,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不得携带上楼入室。

5.学生应高度重视自我防范,严防内盗和外盗。应养成睡眠和离开寝室时随手锁门的良好习惯,妥善保管好钥匙、现金、存折和电脑等贵重物品,寝室内不宜存放大额现金和其他贵重物品。凡有大件物品进出公寓,均应自觉到公寓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

6.学生处、保卫处、后勤服务公司应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生公寓进行综合检查,对违纪的学生给予纪律和经济处罚。

(二)会客管理

学生应自觉遵守公寓会客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异性公寓。来访客人经公寓值班员通知本人,在门厅会见。

(三)学生行为规范

1.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向门窗外扔东西、泼水;不随地吐痰及口香糖;不张贴大小字报、标语、传单及不健康的图文;不污损墙壁、门窗、家具。不得在走廊上放置脸盆架、卫生工具及其他杂物和晾挂衣物等;衣被在规定的晾晒区域晾晒,不得攀爬阳台。

2.寝室内每个成员均须自觉轮流进行卫生值周。

3.不得裸体在室外走动和其他不文明行为,熄灯后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和声响。

4.自觉保持公寓环境的安静整洁,不得进行任何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不得存放和使用赌具、影碟机及游戏机;不得带入、饲养宠物。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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